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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開結婚,

我們常覺得結婚是兩個人的事,
實在沒有必要去搞一個大Party,
所以我們都是偏向簡單而溫馨的路線.

開頭想得很簡單,
首先下年中去丹麥註冊結婚,
就是先讓我們結束那隔半個地球的遠距離,
開始兩個人的生活後慢慢儲錢才把婚禮搞一搞

因為我們倆都不是有錢人家,
而且因為他要跟我這個外地人結婚的關係,
我們是要先付給丹麥政府 (2014年已多於DKK50,000了)
這是類似保證金的東西, 當我每考過一級丹麥文試便可把錢慢慢地拿回來

所以我們可是出盡奶力來把這筆錢儲下來。
(到現在還是有點兒距離囉..)

那之後說開如果在丹麥的婚禮過後,
為了那些沒來香港的親戚朋友, 
我們又要再儲另一筆錢去搞香港婚禮.

呀, 可能要等上幾年後.

所以,
最後決定不如在我離開香港以前先簡單地宴客
然後回丹麥登記申請居留, 再慢慢儲錢辦丹麥的婚禮
這樣就不用再重新儲一筆錢回港再補辦囉~~

而且我又不用申請一大堆文件過去註冊結婚
因為上網查過因為香港和丹麥都是海牙公約國家,
所以在香港註冊結婚後, 將證書帶到在高等法院加簽,
那丹麥便直接承認, 不需要多加查證真偽.

你會說,
你們又說沒有錢,
那在香港宴客又不用錢囉?!

香港的朋友一定知道,
在香港宴客的錢可在禮金那邊要回來的!
所以我們用不著很多錢去辦婚禮.

租車事宜爸爸搞定
額外要付的就是
Pre-wedding攝影
婚姻註冊處結婚費用
酒店一晚當新婚房
租裙褂, 馬褂費用
花球

就是這樣囉~ 始終簡簡單單溫馨便好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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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陳二寧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